昨天,深圳活動策劃群友分享了一條消息,劍網3即將舉辦十五周年慶典活動(發布會&演唱會),有個供應商發視頻直指“騙稿”。
群內頓時沸騰了,消息亂飛,大致整理了下:供應商給劍網3提供了一整套解決方案,對方卻把他一腳踢開,拿著他的方案找了其他執行團隊。他還強調被甲方騙方案——這是所有廣告人、策劃人、創意人都遭遇過的事情。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說“算了”。但,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。如果這樣的話,人就會慢慢地死掉。我們如果一味地害怕得罪甲方,或者是害怕因為自己是一個“不算了”的人,就沒有公司敢跟我合作——這樣的公司,不配得到我的idea。
《劍網3》通過官方賬號回應此事,否認供應商說法“整個溝通過程合理合法,并未有任何所謂騙方案情況。”
對此,深圳活動策劃群友說法不一,群友1:現下騙稿的太多了,一付甲方就是爺的姿態,啥都沒有就讓你出方案,改了一稿又一稿,然后來一個招標,暗箱操作后后面的大家都懂!一個團隊忙乎一兩個月就這么白干了!好像他們是你孫子似的!
群友2:應該算不上騙稿吧,就是一個初稿提案,要是跟了幾輪執行案都出了臨時換才算得上騙。
群友3:1.比稿階段,更多的方向和策略性的內容,不會將細化到落地執行端的內容和盤托出。只能簡略且只有自己團隊能夠操盤,也就是方案壁壘
2.不論是甲乙方還是第三方,報價后雙方并不能達成一致的,那就說明合作可以就此終止了,沒有書面或紙質合同,那就有權利拒絕服務
3.最終落地方案的雷同性可以作為侵權(注意,自己方案獨一無二且與落地端自己方案內容完全雷同,而不是大家基本類似)
4.如有完全雷同,責任方也是乙方,乙方工作失責及蒙騙導致。與劍3無直接關聯
5.市場經濟趨向,沒有獨特的競爭壁壘優勢和打動客戶的點,為什么要去以高于市場3倍的價格報價。就算是乙方也會根據項目整體預算去找最有性價比的三方
我當年也被騙過稿,但騙過一次后就人間清醒了。
群友4:這么低級的問題么,第一輪哪有全盤托出的。能騙你啥東西,你要是第一輪全給了只能說你活該